副市长参赌,拘留并非终点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来源:近报


  张贵峰
  记者从山西省阳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8月27日,阳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郝培亮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决定。今年8月11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爆料,称山西阳泉市副市长郝培亮聚众赌博。(新华社8月29日)
  从被网友视频举报“聚众赌博”,到当地人大常委会许可对郝培亮“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无疑证明了此前网友举报的真实性。而面对具有“市人大代表”和“副市长”等多重显赫身份的郝培亮,当地人大能够依法许可对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当然也是值得肯定的。
  但在肯定的同时,面对这起以副市长为主角的聚众赌博案件,还要看到,仅止于“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其实并非事情的终点。首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郝培亮,除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同时涉嫌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如依据《公务员处分条例》,“参与赌博……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而在党纪方面,虽按照“纪法分开”原则,新的党纪《条例》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赌博等条款,但也规定,“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更重要的是,进一步站在刑法和反腐败的角度审视,上述副市长聚众赌博案件,也可能不止仅是一般的治安违法。一方面,如果聚众赌博达到一定标准,还可能进一步涉嫌赌博罪。另一方面,即使不构成赌博罪,考虑到郝培亮“副市长”的特殊公职身份,在上述“聚众赌博”过程中,是否存在涉嫌变相受贿的其他利益输送,同样也值得进一步追查追问,并公开详细内情。因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构成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