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规则者最易于获得信任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02日    来源:近报


  一周舆评
  狄凯
  中秋临近,月饼开始热销。有北京市民发现在超市买回的月饼包装盒上有两个生产日期,印迹清楚的日期是今年8月,模糊的则显示为去年8月。市民怀疑买到的是包装翻新的陈年月饼。对此,生产厂家表示,问题出在盒子上,月饼本身没有问题。应当说,厂家的回应不是没有可能,但如果没有切实的证据或者权威部门的调查背书,很难打消消费者的疑虑。
  消费者对食品生产商的信赖如此脆弱,当然是源于此类事故的频发,以及监管的不力,同样的道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处罚偏软,也会引发信任危机。近日,人社部党组发布了《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披露了一位“幸运官员”:原任政策研究司副司长,去年因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仅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两个月后,该官员转任劳动保障报社副总编辑,行政级别不变,工资待遇却大幅提高。稍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该知道,骗取住房补贴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何况数额还称得上是巨大(最起码比准大学生徐玉玉案中的涉案金额大),不仅没有受到实质性的惩戒,反而获得了加薪。如此法外开恩,岂能服众?
  倒是徐州市检察院近日的表现,让人眼前一亮,看到了执法者的操守。日前,徐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发文,要求全市100多家单位(包括市检察院)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上街执勤。8月28日傍晚,徐州市检察院公开声明称,不组织任何检察机关人员协助执勤。徐州市检察院的行为,可以说是有理有据。就在7月底,中办、国办印发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对这类要求法院、检察院也有权拒绝。可以说是,徐州检察院拒绝“创文”名义下的执勤摊派,是种指向纠偏的提醒,在讲求“大局观”的官场,尤其显得勇气可嘉。
  遵守规则者总是易于获得信任,因为他们办事有准绳、有底线、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依循;相反,那些做事待人随心所欲,惟利是图、惟亲是举的人,最终将被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