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索赔50多家超市 涉嫌敲诈被拘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来源:近报


  去年9月2日,一男子在海口一超市花2.4元买到过期饼干,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责令整改的3个月后,该男子多次就此事投诉,最终“获赔”4000元。经记者调查发现,海口有52家超市均遇到类似事件,索赔者系同一男子,索赔金额大多数从4000至7000元不等。今年3月5日,涉事男子唐X洲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海口海秀西派出所刑事拘留。

  据介绍,1月21日,有一商家报案称,2017年9月,一男子到其超市内购买了2.4元的饼干后,声称饼干是过期的。食药监所执法人员到现场处理,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该男子就此事向海港食药监所投诉。迫于无奈,店主最终向该男子汇款4000元。随后,该店老板与另一家同样遭遇同一男子高额索赔的店主,以“被敲诈勒索”为由向海秀西派出所报案。
  随后,海秀西派出所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警方锁定嫌疑人唐X洲。
  记者了解到,唐X洲,现年27岁,澄迈人。“在掌握该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后,我们将其信息挂到网上进行联控。”负责此案的陈警官告诉记者,只要嫌疑人一使用身份证,我们就可掌握其动向。3月4日晚,海秀西派出所民警将正在某网吧上网的唐X洲传唤到派出所询问。
  “通过对其审问,唐X洲承认对50多家超市、商行进行过高额索赔,其中给钱的20多家。”陈警官说,据唐X洲交代称,他此前做过前台服务员、销售人员,后来跑摩的,而他并非故意去购买过期食品进行索赔。他自己也从未主动向商家要钱,都是商家主动联系商讨赔偿问题。
  经初步统计,警方已对唐X洲通过索赔获得的7万多元进行扣押,并对其刑事拘留。目前,警方正搜集证据,一旦核实,将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律师对此解释道: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权益受到商家侵害后,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这既是一种监督行为,也是一种维权手段,并不具有非法性和强制性,基于合法权益被侵犯的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的界限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威胁或要挟”行为。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商家,监管部门要视情节引导改正或查处打击。但如果消费者“过度维权”,不仅浪费行政资源,还涉嫌违法犯罪。
  因此,商家应诚信经营,消费者也需要理性维权、注重方式和客观事实,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据《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