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语掩饰的官场贪腐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来源:近报


  所谓隐语,说白了就是行话。从官场、科场,到市井各行,乃至于江湖,都有流行于圈子内的行话,大多不为外人所知晓。
  据说明朝末年,有一个地方上的学台,在当时的正式官衔叫做提学副使或提学御史,是专门负责一省秀才的录取乃至考试的官员。此人生性贪婪,一上任就派人在外面招摇,声称要成为秀才,必须付白银三百两,显然就是公开叫卖科名。
  当时有一个想买秀才的童生,入场考试时就被安排坐在“来字三号”,言外之意即“来三百两白银”。考试结束后,童生急忙如数付上银子,发榜时,得以荣中秀才。从此以后,凡是考中者,都用隐语称为“来三”;若是不中,则称“不来三”。
  还有北京板爷所说的“一吨”、“一方”,其实属于数字隐语,也是渊源有自。搜集各种史料记载,这种数字隐语,至迟在宋代就已初露端倪。
  宋朝人以“千”为“撇”,以“万”为“方”,不乏其例。到了元末明初,这种采用数字隐语的方法,仍然盛行于官场。如明初出任苏州知府的张亨,就将得钱一万,称为“一方”,而将得钱一千,改称“一撇”。
  至明朝正德年间,太监刘瑾擅政,贿赂公行。凡是官员向刘瑾行贿,说馈赠“一干”,即为“一千”,说“一方”,即指“一万”。此类以“万”为“方”的例子,从明代颇为博学的大学者焦竑的口中,同样可以得到部分的印证。
  古代中国官场好比庙堂,庙堂语言原本以雅致为主。不过,当官场贪贿成风,且贪官又不愿轻易让外人知晓自己的秽行时,隐语随之在庙堂流行开来。这可以视之为庙堂语言的江湖化。
  明末崇祯年间,崇祯帝惩治贪赃甚严,于是官场行贿就不得不借助于隐语。如当时浙江仙居县知县过周谋,与掌管官吏考核选拔的吏部官员熊文举是同乡,曾派两位精干的仆人入京,谋求升迁。他在给熊文举的禀帖中有下面一段话:“所送尊翁宅者,乃王者兴必有名世之数也。”这显然是隐语,意思是说我已将五百两银子送到你父亲的宅中。这则隐语的出典为《孟子》,书中有“五百年必有王者兴”之说,不过是将“五百”数字隐去而已。
  这种现象同样存在于清朝末年的官场。如吴趼人所著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记载一位官员为了求人办事,送上一千两银子的票子,再附上一信,信中云:“附呈千金,作为打点之费。尊处再当措谢。今午到关奉谒,乞少候。云泥两隐。”
  上面所谓的“云泥两隐”,原意是说两者的地位相差得很远。此处以云指收信之人,泥指写信人自己。两隐,指把收信人和写信人的姓名都隐去不写出来。这是因为信的内容有关碍,恐怕一泄露出去,引起麻烦,所以就用这隐名的方法。 
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