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玩蹦床摔伤残家长负主责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5月04日    来源:近报


  案件回放:张先生带着5岁的儿子到某游乐中心玩蹦床。事后孩子说胳膊疼,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外髁骨折,并做了手术。经鉴定,孩子伤残程度为十级。
  在儿子手术后,张先生便与游乐中心联系,告知孩子受伤事宜,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没能达成一致。于是,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游乐中心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14万元。近日,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依法判令游乐中心承担20%的责任,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2.8万元。
  说法: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游乐中心提供服务的对象是8岁以下的儿童,为无行为能力人。儿童在游乐设施内进行玩耍,难免会发生意外和事故,游乐中心作为管理者,应当尽到巡视和监督的义务,而事发的蹦床恰处于监控死角处,导致游乐中心不能及时排除危险,所以难以认定其尽到了完全的安全保障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尽到监护的义务,若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原告承担80%的责任比例,游乐中心承担20%的责任比例。
据北京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