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签注、居住证“立等可取” 今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来源:近报


  港澳台签注、居住证“立等可取”
今后旅游可以“说走就走”
  山东省公安厅近期出台了有关户籍、出入境等方面的20条便民服务举措。今后,在山东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将由原先的7个工作日变为立等可取。紧急商务、出国境应试、开学日期临近的居民,还可以加急办证,山东人今后旅游可以“说走就走”。
  为吸引更多外国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公安机关依据外国人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签发2到5年外国人居留许可。
  全省公安机关将推行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自助办理模式,变7个工作日为立等可取,为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和领取证件的群众提供便利。
  此外,为适应申请人对微信、支付宝缴费的迫切需求,省公安厅会同省财政厅将出入境管理部门列为第三方支付试点单位。下步,申请人在接待大厅完成出入境证件申请后,即可通过扫描回执单二维码的方式,用微信、支付宝缴纳出入境证件费。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在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我省29个国家级功能区进行试点,取消公安机关“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此项经营活动。对“保安培训机构设立、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4项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此外,为更好发挥济南、青岛、烟台3核引领作用,省公安厅将行政审批事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下放济南、青岛、烟台3市公安局实施,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提高审批效率。
  山东省公安厅还将电子出入境证件签注(即电子港澳台证件签注)制作权限,逐步下放至符合制证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为申请人赴港澳台提供更加高效服务。下放居住证制作权限,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和流动人口聚集较多的公安派出所,可自行配备相应的制证设备,实现居住证“一次办结、当场发证”。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