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致癌物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来源:近报



  1类致癌物
  这已不是马兜铃酸第一次成为众矢之的。此前,国内外的大量研究表明,马兜铃酸具有强烈的肾毒性。
  早在1969年,就有人提出马兜铃酸可能是巴尔干半岛地方性肾病的病因。因为研究者发现,铁线莲状马兜铃属植物在当地麦田中大量生长。农民收割麦粒时,很可能将混杂其中的马兜铃酸种子一并收集。
  1991年,比利时的一名医生发现,在一家减肥诊所使用过马兜铃酸的女性中,得急性肾衰竭的患者越来越多。
  在中国,同样不乏类似案例。
  1964年,曾有医生报告了两例“极型肾衰竭”病例。这两例病人曾服用过草药关木通煎剂。而关木通中含有大量马兜铃酸。不过,他的发现并未引起重视,当时仅被视为个例。
  1990年代起,含有马兜铃酸成分的中药肾毒性事件时有发生,最著名的要数2003年的“龙胆泻肝丸事件”。当时,吴淑敏等28名尿毒症患者同时起诉同仁堂,认为其生产的龙胆泻肝丸是尿毒症致病主因。龙胆泻肝丸配方中的一味药材也是关木通,含有马兜铃酸。
  到了2015年,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周光达提出,间断的小剂量服用含马兜铃酸的药物,可能在肾损害方面带来20年至40年潜伏期。因为他接触过两个患者,均有间断小剂量服用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史,分别在服用含马兜铃酸药物20年后和服用含马兜铃酸的药物40年后来做透析。
  鉴于多种案例,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开始提出对马兜铃酸药物的药物警报。当年4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消费者安全警报,称使用含马兜铃酸的产品可能导致永久性的肾损害,并可能引发肾衰竭。而一旦肾衰竭,则需要通过透析或肾移植方能治疗。
  紧随其后的5年间,欧盟及新加坡等地陆续开始禁用含马兜铃酸的草药,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也禁止使用含马兜铃酸的中药。
  2008年,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正式将马兜铃酸列为1类致癌物,将马兜铃酸类物质列为2类致癌物。到了2012年,因为其毒性强烈,所有马兜铃酸类物质(包括马兜铃酸、含有马兜铃酸的化合物及植物)均被升级成为1类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