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洋人们曾请求加入中国籍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来源:近报


  在清朝时期,许多外国人涉及到在中国任职、入籍的事。英国人赫德1864年10月18日的日记记载,清政府为表彰他在镇压太平军中的突出表现,要为他张罗一个中国老婆,好让他“安心”在中国效力,成为中国人。但遗憾的是,赫德娶的不仅是英国妻子,而且终生都是英国公民。
  也有主动提出要加入中国籍的。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发明了西方二进制的德国数理、哲学大师莱布尼兹,看到在华的传教士寄给他的太极八卦图后,带着崇拜的心情,写信给康熙皇帝,请求加入中国籍,并建议在北京建立科学院。但没有明确记载他是否如愿。
  《汪穰卿笔记》中记载,在清政府还没制定外国人入籍的法规之前,邮传部所雇的工程顾问、法国人沙海昂请求加入中国籍。起初大家很纳闷,后来才渐渐明白:原来他在西直门外京张铁路旁购置了很大一块土地,又在京汉铁路旁看上一大块地皮,但他没有中国籍,不好在中国购买大量土地,所以他要求加入中国籍。古代中国没有正式的国籍法,直到宣统元年(1909年),中国的历史上才有了一部《国籍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规定:“凡外国人愿入中国国籍者,准其呈请入籍。”但须具备五个条件:“寄居中国接续至十年以上者;年满二十岁以上,照其国法律为有能力者;品行端正者;有相当之资财或艺能,足以自立者;照其国法律,于入籍后即应消除本国国籍者。”
  此外,下列三种情况也可以加入中国籍:一是外国妇女或者无国籍妇女嫁给中国人为妻;二是以中国人为继父并同中国人居住的;三是中国人同外国人的私生子可以直接加入中国籍。但是,嫁给中国人做老婆的外国妇女必须“以正式结婚呈报有案者为限”等等。条例对才加入中国籍的人也有约束:一是不能担任军机处、内务府各官职,以及四品以上文官;二是不能担任各项武官以及军人;三是不能担任上下议院以及各省咨议局议员。
据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