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园受伤公园免费但不免责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4月13日    来源:近报


  春暖花开,很多公园对老人提供优惠甚至免费,但免费服务并不意味着免责。
  对此,律师解释:公益性免费公园虽不是经营性场所,但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失造成他人损害,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了做好安全提示外,公园还应对受伤游客提供事后救助,如救助不及时或缺乏必要措施等,也应承担责任。
  意外伤害中还有第三者的情况出现。67岁的关女士在公园内散步,忽然被人骑电动车从后面撞伤,被诊断为多处骨折。事故发生后,公园方拒绝担责。关女士称,公园在门口张贴了禁止社会车辆入园的通知,但没有管理人员阻止社会车辆进入公园,应承担管理失职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公园方未安排工作人员对通行秩序进行维护,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公园管理方应在20%的范围内负补充赔偿责任。
  除此外,老人在养老院等地的意外伤害也高发,不少养老院会事先与老人家属签署免责协议。对此,律师称,免责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有的老人还可能在商场门口摔倒,对此,律师分析说,虽然事情发生在商场门口,无论是否张贴有警示标识,商场管理者都负有连带责任。
据《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