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被盗应如何维权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1月03日    来源:近报


  咨询】
  我是一名资深网游玩家,在2014年年底,我注册了某网络游戏账号,大概充值了4万多元人民币,成为该游戏的VIP20的超级玩家。若包括此游戏账号的装备、游戏币等,则该账号当时应该估值5万元了。在2015年年底,我的这个游戏账号被洗劫一空,一开始登录的时候说密码错误,重新登录后发现我的账号里面的所有金币、装备和宝石全部不见了,我第一时间联系该游戏的客服,及向有关部门投诉,但都没有下文。
  该事至今已经两年了,上周我无意中看到相关新闻说《民法总则》修改的草案,诉讼时效为3年,并且规定虚拟财产亦受法律保护,所以我想知道,我这个事情,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应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答复】
  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是法律上遇到的新课题。我国新出台了一些相关法律规定,司法理论与实践也在探索应对。我谨就自己的理解对你的问题做出以下答复:
  1、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3年。在诉讼时效问题上,《民法通则》与《民法总则》应如何衔接,《民法总则》未作出规定。其主要问题在于《民法总则》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制度是否具有溯及力,对此,通常应该由最高法院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而我个人认为,《民法总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具有溯及力,从保护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即使民事权利被侵害发生在2017年10月1日《民法总则》施行之前,仍应适用《民法总则》关于3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
  2、关于网络虚拟财产被盗问题。《民法总则》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我了解,尽管目前《民法总则》中有明文规定,将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纳入民法和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但当前我国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具体法律仍然较为缺乏。尽管如此,我们就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提起民事诉讼时,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利益是可以参照《物权法》、《合同法》等相关原则和规定来主张的。
  另外,除了提起民事诉讼外,还可以向住所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从我国2004年侵害网络虚拟财产第一案起,国内已有多个关于虚拟财产的案例,有的司法机关认定,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触犯刑法,行为人应以盗窃罪论处。
据《法制文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