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生发”食品要慎食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来源:近报




清明
  农历:三月初八 星期二

  清明是清气上升的时节。《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写道:“寒气生浊,热气生清”。从立春到清明整六十天,其间经过雨水、惊蛰、春分,大地渐暖到了清气上升的时候。

  中医认为,体内肝气在清明之际达到最旺。常言道,过犹不及,如果肝气过旺,会对脾胃产生不良影响,妨碍食物的正常消化吸收,还可造成情绪失调、气血运行不畅,从而引发各种疾病。发物是动风生痰、发毒助火助邪之品,清明节饮食温馨提醒:有慢性病的人要忌口。
  在我们日常食物中,属于发物类的食物有以下几大类:
  蔬菜类: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
  果品类:主要有桃子、杏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禽畜类: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海腥类: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
  食用菌类: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量食用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此外,属于发物的还有白酒、豌豆、黄大豆、豆腐、豆腐乳、蚕蛹及葱、蒜、韭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