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 指纹应用中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来源:近报


  中国古代的
指纹应用

  中国古代,大部分的人没有机会读书识字,就只有按手印表现个人的签字权利,后来连一些有文化的人也会在签字后再按手印以示正式确认,当时辨认指纹当然只能通过肉眼来识别。中国是世界上公认的“指纹术”发祥地,在指纹应用方面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
  1975年,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了一批战国时秦国的竹简,这就是著名的“云梦竹简”。“云梦竹简”的著作年代大约在公元前251年至公元前221年之间,也就是在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前的战国后期。“云梦竹简”中的《封诊式·穴盗》简,详细而生动地记录了一起罪犯挖洞进入一户人家里进行盗窃的犯罪案件。竹简不仅详细记载了罪犯所挖地洞的位置、形状、大小以及挖洞所用的工具,而且特别强调了犯罪现场和地洞的洞壁上留下了罪犯的“膝、手迹,膝、手各六处”。这一发现表明,至迟在战国晚期,侦破案件时已经将“手迹”,也就是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指纹作为犯罪现场勘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把指纹作为侦破案件、确定罪犯的重要证据之一。
  到了宋代,指纹已作为正式刑事判案的物证。宋元及以后,某人招供画押,一般都会在落款处按上手印。日后如有疑问和纠纷,可以调出案卷。如怀疑不是本人押的,可以让此人在另外一张纸上按下他的手印,然后同案卷上的指纹进行对比。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