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学生“违规电器”有违《物权法》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来源:近报


  成都郫县团结镇一所职业学校近日进行了一场“校园违禁物品清查活动”,这些被学校禁止使用的寝室“违禁电器”被当众用斧头敲碎。但是,此次学校的清查活动引发了学生的抗议。
不少学生认为,这些电器是他们的私有物品,如果违规,学校可以没收,但不经过他们同意就直接砸碎,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律师观点:
  按照《物权法》规定,如果要对他人的私有财产进行处理,必须要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
  在这个事件中,“违规电器”的所有权是学生的,是否可以销毁,只有学生才享有自由处置的权力。虽然学校可以按照内部的管理制度,对违规使用电器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对学生的私人财产却不可以不经学生同意就进行销毁。    据珠江经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