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不把子女看成自己“私有财产”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来源:近报


  刘少奇从不把孩子看成自己的“私有财产”,而把他们看作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1951年春天,在上大学的女儿刘爱琴,预备党员期满,准备转正,党支部就她转正问题征求刘少奇的意见时,他认为女儿对中国的事情还不大懂,向支部的同志明确表示要“严格要求”。支部大会经过认真讨论,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反复衡量,最后通过决议,取消了刘爱琴的预备党员资格。
  1958年国家机关精简机构、下放干部时,刘爱琴主动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内蒙古接受锻炼。刘爱琴下放之后,牢记父亲的教导,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经过扎实的锻炼,在思想政治水平、工作能力、生活表现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终于成了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   据《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