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死囚临刑喊冤可争取三次重审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来源:近报


  宋代有这么一条法律,被判斩刑的人,只要行刑之前喊冤,这斩刑就得立刻停止。接着,换其他官员重审此案,原来的主审官必须回避。有人不禁得问了,若是每次斩首前都喊一下冤,是不是就不用死了?一拖再拖,得拖到什么时候?当然,朝廷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了。所以,北宋规定,斩刑犯人可以喊冤3次,有3次的重审机会。也就是说,临刑前,只要张张嘴,一声“冤枉呀,大人”,就可以让铡刀立刻停下,这小命暂时就保住了。
  古代审案效率低,时间长,3次重审下来,为自己争取个一年半载的,不是问题。到了南宋,可以喊冤的次数增加到了5次。当然,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法令的执行程度,关键还得看当时是政治清明,还是庸官当道。宋人的笔记中,就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人被判斩刑,前后共喊了近10次“冤枉”,回回都能灵验。当时是孝宗朝,任贤得人,吏治清明。犯人一声“冤”,官员就重审。本来,喊了三五次,也就到极限了。可犯人不服,官员也负责,每次都得折腾一番。最后,也没法证明犯人无罪。但犯人又口口声声“冤枉”,怎么办?经过请示孝宗后,下了判决书,免犯人一死,算是有了交代。 据《羊城晚报》